长春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始建于1977年,原名长春师范学院音乐系,2003年更名为长春师范学院音乐学院。我分院从1986年开始向全国招生,1996年上本科音乐教育专业,先后为国家培养出近2100名本、专科毕业生。
学院下设有音乐学和舞蹈学2个二级学科学士学位授予权,一个音乐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方向硕士研究生教学点。
音乐学院设有音乐基础理论、音乐技术理论、钢琴基础、钢琴专业、声乐基础、声乐专业、器乐、舞蹈八个教研室;并设有音像资料室、电钢琴教室、音乐制作室、电脑音像制作室、乐器维修室等教辅机构。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6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4人,讲师5人,助教24人。具有硕士学位10人(另有在读硕士6人),占教师总数的26%。35岁以下青年教师24人,占教师总数的52%。
学院总建筑面积近7000㎡——有音乐楼、器乐教学楼、舞蹈基功室、综合艺术实践场所——会堂等教学用房。
设备总数达到566台件,固定资产资金总额500万元左右。
目前,长春师范学院音乐学院有来自全国十几个省的学生504名,其中本科音乐学专业453人,本科舞蹈学专业51人。拥有百人的军乐队、80人的管弦乐队、40余人的民族乐队,还有一支活跃的舞蹈队以及教学设施较为完善的、优美的教学环境。长春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的广大师生,将在学校的领导下发奋努力,把音乐学院办成为国家基础音乐教育服务、培养高素质音乐师资与综合型音乐人才的摇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