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陶笛了解音乐知识美声、民族、通俗唱法的区别,通常我们认为它们只是风格和表现上的差别,并不存在唱法上的差别,就像我们演奏钢琴一样,在钢琴的曲目中不同风格、不同表现、不同类型的乐曲有很多。但在钢琴教学中就不会存在学琴初期就先来划分弹法和类型,的确,学生受性格、喜好、自然条件的影响,是不可能把所有类型的作品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有的学生弹〈肖邦〉就能比较好的表现其风格,可弹〈贝多芬〉就可能表现不出来。而有的学生善于演奏快板的的部分,一到慢板乐章就弹得很"白", 即便是钢琴大师也是一样,鲁宾斯坦弹肖邦的夜曲就比较好,霍拉维茨弹莫扎特就比较好。声乐上也是如此,我们不能把声乐艺术人为的用几种唱法或几个声部来划分,这样的划分就像是把穿的鞋划分为几个尺码,不管合不合脚,就这几个尺寸的鞋,这样行吗?不管是美声唱法、民歌唱法还是通俗唱法,不管是中音还是高音,衡量其声音的标准是一样的,我们都是要寻求那种平衡的、悦耳的声音(有关平衡的问题可参看音乐教学法中的内容)。
对于一位优秀的歌唱者来说,这几种唱法仅仅是风格上的差别,听听欧美流行音乐的演唱,凡是优秀的歌手声音都在平衡点上,这是几种唱法都必须做到的,而唱法的差别就是在咬字、吐字、情感表达方式等方面的差别,平衡点的取得就是以自然和真实为标准的。至于声部的问题,其实很简单,先建立良好的演唱方法,使其真实的再现嗓音的自然条件,学生对那一声部的作品表现得最好就选择那一声部,就像我教的一位学生,唱民族歌曲和男高声部比较好,可也能唱一些中声部和美声的歌曲,只是唱中声部时低音较差,唱美声歌曲时嗓音的厚度不够,但不等于就唱不了,其声音效果足可以以假乱真,根据实际能力给这位学生定位于男高音,善于演唱民族风格的歌曲。
所以,我认为在学习的最初阶段不要轻易的确定学生的演唱风格,尤其是根据演唱风格再划分几种演唱方法,人为的限制了学生的演唱范围,也容易使声乐艺术陷在僵化和固定的唱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