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笛的泛音符号为“o”,记于音符上方。在竹笛全按发出的最低音(基音)和一、二、三孔利用自然泛音的发音原理,可发出比基音高十二度的第二泛音(第三孔的泛
音往往偏低),如全按作5的筒音和一.二、三孔,可分别发出高十二度的第二泛音2.3、o o
4.5。演奏方法是:加强腹压,控制气息﹐缩小风门,使口劲的大小和泛音的音高相符合。全按作5吹⒉音,就用发之音的嘴劲,否则嘴劲太强就会发出5的音来。反
之,太小则发不出≥音。竹笛的泛音由于是有控制的吹奏,所以音量弱小,音色飘渺,适合于独奏中表现幽静、深远、优美、典雅的意境,使音色和音量产生对比。泛音可和轻吐、额音等--起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