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名:J.S.巴赫
(1685-1750,德国作曲家)代表作品:三首小提琴协奏曲、《勃兰登堡协奏曲》、六首管弦乐组曲、《平均律钢琴曲》、《哥德堡变奏曲》、《创意曲》、《英国组曲》、《法国组曲》、《无伴奏小提琴奏鸣曲与组曲》、《无伴奏大提琴组曲》,以《赋格的艺术》、《音乐的奉献》为代表的大量管风琴曲和以《马太受难曲》、《B小调弥撒曲》为代表的大量的宗教声乐作品,康塔塔《咖啡康塔塔》、《农民康塔塔》等。
第二名:莫扎特
(1756—1791,奥地利作曲家)代表作品:《安魂曲》(遗作)、《第三十五(哈夫纳)交响曲》、《第三十八(布拉格)交响曲》、《第三十九交响曲》、《第四十交响曲》、《第四十一交响曲》,歌剧《魔笛》、《费加罗的婚礼》、《唐璜》、《女人心》、《后宫的诱逃》、《皇帝的慈悲》,《第三小提琴协奏曲》、《第五小提琴协奏曲》、《第二十钢琴协奏曲》、《第二十一钢琴协奏曲》、《第二十二钢琴协奏曲》、《第二十四钢琴协奏曲》、《A大调单簧管协奏曲》、《第三圆号协奏曲》、《D大调长笛协奏曲》,以《C大调钢琴奏鸣曲(为初学者而作)》、《A大调钢琴奏鸣曲(土耳其)》为代表的十七首钢琴奏鸣曲,《C小调钢琴幻想曲》、《G大调弦乐小夜曲》、《哈夫纳小夜曲》,大量的嬉游曲、室内乐等。
第三名:贝多芬
(1770—1827,德国作曲家)代表作品:以《第三(英雄)交响曲》、《第五(命运)交响曲》、《第六(田园)交响曲》、《第九(合唱)交响曲》为代表的九首交响曲,歌剧《费德里奥》,《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第五(皇帝)钢琴协奏曲》、以《第八(悲怆)钢琴奏鸣曲》、《第十四(月光)钢琴奏鸣曲》、《第十七(暴风雨)钢琴奏鸣曲》、《第二十一(清晨,又译作“华伦斯坦”)钢琴奏鸣曲》、《第二十三(热情)钢琴奏鸣曲》、《第二十六(告别)钢琴奏鸣曲》、《第三十二钢琴奏鸣曲》为代表的三十二首钢琴奏鸣曲,以《第五(春天)小提琴奏鸣曲》、《第九(克洛采)小提琴奏鸣曲》为代表的十首小提琴奏鸣曲,《庄严大弥撒》、序曲《哀格蒙特》、《被缚的普罗米修司》,以《拉祖莫夫斯基弦乐四重奏》、《第十三弦乐四重奏》为代表的大量室内乐。
第四名:瓦格纳
(1813—1883,德国作曲家)代表作品: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纽伦堡的名歌手》、《唐豪瑟》、《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漂泊的荷兰人》、《罗恩格林》、《帕西法尔》等。
第五名:亨德尔
(1685—1759,德国作曲家,后入英国籍)代表作:清唱剧《弥赛亚》、《约书亚》、《所罗门》、管弦乐《皇家水上音乐》、《皇家焰火音乐》,十二首《大协奏曲》、《管风琴协奏曲》,以《阿西斯与加拉蒂亚》等为代表的大量歌剧(其中不少歌剧至今已经失传,只留下部分经典的咏叹调)
第六名:柴可夫斯基
(1840—1893,俄国作曲家)代表作:芭蕾舞剧《天鹅湖》、《胡桃夹子》、《睡美人》,歌剧《黑桃皇后》,以《第四交响曲》、《第五交响曲》、《第六(悲怆)交响曲》、《第一钢琴协奏曲》、《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旋律套曲《四季》,《1812序曲》、《罗密欧与朱利叶幻想序曲》,以《佛罗伦萨的回忆弦乐六重奏》、《第一弦乐四重奏》为代表的大量室内乐。
第七名:海顿
(1732—1809,奥地利作曲家)代表作:以《第四十五(告别)交响曲》、《第九十四(惊愕)交响曲》、《第一百(军队)交响曲》、《第一百零一(时钟)交响曲》、《第一百零四(伦敦)交响曲》为代表的一百零四部交响曲,《降E大调小号协奏曲》,两首大提琴协奏曲,清唱剧《四季》、《创世纪》,以《皇帝》、《云雀》、《日出》为代表的大量室内乐等
第八名:勃拉姆斯
(1833—1897,德国作曲家)代表作:四首交响曲,两首钢琴协奏曲,《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海顿主题变奏曲》《匈牙利舞曲》、《德意志安魂曲》,大量的室内乐、奏鸣曲等。
第九名:门德尔松
(1809—1847,德国作曲家)代表作:以《第三(苏格兰)交响曲》、《第四(意大利)交响曲》、《第五(宗教改革)交响曲》为代表的五部交响曲,管弦乐《仲夏夜之梦》、《芬格尔山洞》,《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第一钢琴协奏曲》,钢琴小品集《无词歌》,清唱剧《以利亚》,以《降E大调弦乐八重奏》、《第一钢琴三重奏》为代表的大量室内乐,以及大量的歌曲等。
第十名:舒伯特
(1797—1828,奥地利作曲家)代表作:声乐套曲《冬之旅》、《美丽的磨坊姑娘》、《天鹅之歌》及其他大量的艺术歌曲、声乐套曲,《第三交响曲》、《第五交响曲》《第八(未完成)交响曲》、《第九(伟大)交响曲》,以《鳟鱼五重奏》、《死与少女》为代表的大量室内乐,以及众多钢琴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