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元恺(1944—),作曲家,音乐教育家。1957年入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先后师从马思芸、王永新教授学习长笛,1962年入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师从苏夏、江定仙、杨儒怀、陈培勋、段平泰教授学习作曲和技术理论。1973年到天津音乐学院任教。历任天津音乐学院作曲系主任、台湾南华大学民族音乐学系教授、中国音乐家协会创作委员会副主任、《音乐研究》编委、金钟奖音乐作品评委。1992年起获首批国务院特殊津贴,2005年获文化部优秀音乐教育奖。2005——2015任厦门大学特聘教授、厦门大学艺术研究所所长,2012年获厦门大学“南强杰出贡献奖”。
鲍元恺的音乐创作坚持“人写,写人,为人写”的原则,把“以西方音乐形式展现中国传统音乐”作为创作重点。他的作品包括《炎黄风情——中国民歌主题24首管弦乐曲》(1991)、《华夏弦韵》室内乐集(2001)、六部交响曲:第一《纪念》(2004)、第二《台湾音画》(2000 / 2006)、第三《京剧》(2006)、第四《厦门》(2008)、第五《禹王》(2009)、第六《燕赵》(2012),以及童声合唱套曲《四季》(1980)、《景颇童谣》(1981)等。他的作品频繁由海内外交响乐团演出,并由DG、EMI、PHILIPS、DECCA、雨果等多家机构出版唱片。经教育部审定,中国大陆小学、初中、高中的音乐课本,均选有鲍元恺作品作为教材。
鲍元恺在海峡两岸从教四十余年,他的许多学生已经成为蜚声乐坛的作曲家、指挥家或音乐教育家。台湾文化界称鲍教授为“音乐哲人”。他的文章和演讲具有深厚独特的学术理念,闪烁着多姿多彩的人文灵性,发人深省而深入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