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萨克斯。
照理说,本来我这样的人是没有机会接触这种洋玩意的。过去整天灰头土脸地在乡野和文字里纠结,最多就是环顾四周没人注意,哼一句“达坂城的姑娘”或“君子好逑”什么的,音乐素养有限的那种人便是兄弟。
但就是这样不经意地听见上海的和平饭店里飘过的萨克斯音乐,兄弟就被迷住了。那时,江边的轮船汽笛和外滩的车水马龙声都没有了,只剩下一个傻小子,呆呆地望着高楼,想知道哪个窗口飘出这样的声音。
实在不能分析自己当时的心情,怎么会喜欢萨克斯这种声音。是这种声音太独特了?那传统二胡笛子扬琴什么的听得多了,要么喜洋洋闹哄哄地吹捧歌舞升平,要么悲切的《二泉映月》,愁得让人如江河水泻。萨克斯就不同了,热闹起来,在爵士乐中让钢琴作为配角。悲切起来呢,便像一个忠诚的单相思,别人早已移情别恋,他自己也穷困潦倒,但那一对明亮的眼睛依旧会说话,悠悠地轻柔地诉说着心底的哀怨和思恋。
我想萨克斯是撩拨了乡情才打动自己的。那时的我和我们那代,虽然生在城市,熟悉乡音方言,但却被送到很远的乡村去,乡情被浓缩到心底的角落而几乎忘记。偶尔回到曾经属于自己的城市,却感到自己在感情上已经不属于这个城市——想要热情地亲近她,她却冷冰冰地看着你。
萨兄就在这时出现了,用自己独特的嗓音传达了我和我们的心声。你演绎你的“夏日”(Summer Day),也许在回忆昔日的浪漫,但对我却是挥汗如雨劳作和与牛一起奔近小溪喜悦的再现;你那么向往的“黄昏故乡”(Native Place In Dusk)虽然对我是炊烟袅起,牛哞鸡鸣的回忆,但也在幽幽地提醒自己,心底的乡情已经被新的乡情覆盖——我喜欢萨克斯大概就是这样:在一个车水马龙,人人疾步如飞的都市里,一个声音不时地被淹没,但总在喧嚣中飘出一份青涩、好奇和孤独。
不是每个人都喜欢萨克斯的。喜欢热闹的人是不会喜欢萨克斯的,他们喜欢的是那种陕北的打鼓队或者交响乐的气势磅礴,小家子气的“哼哼”,他们爷们从来是不屑的。喜欢和谐的人也是鄙视萨兄的,这老兄不但喜欢单打独斗,而且还老是靡靡之音,与小号的高亢,圆号的深沉以及大号震撼的主旋律总是格格不入。即便乐谱上有他的戏,也是让所有的乐器都停下来,大度地让萨兄过一回百家争鸣的瘾,然后继续淹没在大号小号一起上的协奏曲中。
这对萨克斯管是不公平的。所以即使在发源地欧洲,萨兄也是没有自己的位置的。你看在维也纳的新年音乐会上有的是小提琴、钢琴和圆号小号的特写,连那敲定音鼓的都露了脸,有看见吹萨克斯的长什么样的没有?所以,萨克斯就背井离乡了,到更自由的天地里去了。
萨克斯管是由比利时的阿道夫•萨克斯19世纪中叶发明的,20世纪初法国的军乐团到美国巡回演出。许多萨克斯的演奏家发现这片被美国政府购买了的法国殖民地(美国的路易斯安纳)更适合萨克斯的生存,人们更加懂得孤独和自由,所以很多的演奏家自那次演出后便“叛逃”了,用我们熟悉的语言就是“滞留不归”了。
这一不归让萨克斯找到了自己的天地,黑兄弟们首先接纳了他。那时还没有摇滚,孤独的情怀不能只在“老人河”里流淌,于是,“青梅竹马的女孩啊,你为什么一言不发,告别也不曾说过就离去”,借着萨克斯天然混成的嗓音,幽幽怨怨地随着密西西比河上空的雾气,飘散到各地,“你可知道,在那酒吧外的橡树下,我望了你几多回?”那吹奏者脖子和腰也同样上下折腾了几多回。
或者就是利用萨克斯特有的高亢,尽情地抒发自己内心的希冀,“我喜欢这里的木屋、牧草和大山,可为什么洛杉矶的灯光,纽约的高楼总在我心底闪亮?”也只有萨克斯才有这样的能力,时而委婉,时而激扬,让灵魂在夜空中尽情地飞扬。换做只会呜咽抽泣的长笛或者只能吹进行曲的号们,能将这孤独表现得如此传神?
萨克斯还是随意的象征,在缺乏自由表达意愿的国度里,以小号萨克斯为主的爵士乐是首先被禁止的。因为他们担心自己苦心经营的大厦会被这怪音吹倒。但如果人们早就知道当年爵士乐是借着萨克斯和小号来表现当年黑人的贫穷和苦难的,恐怕会另眼相看了。
说实话,爵士乐实在有点听不懂,有时还在琢磨乐曲的内容,那观众的掌声已经响起来了。但对萨克斯和钢琴合奏的爵士乐却特别的佩服,没有什么能比这两位合作更为默契的了:要优雅,虽然姿态不一,但声音都高深莫测;来狂野,一个似跑马,一个像落冰雹,一个比一个野。来自草根的萨克斯和宫廷的钢琴配合得如此天衣无缝,实在让人叹为观止!真希望哪天中国的唢呐也自信地站在了钢琴边上,别老在红白喜事中纠结。
不过,还是一方山水养一方人,有些是模仿不来的。《茉莉花》是一首很喜气又耐唱的民歌,被哪个萨克斯演奏家看中了,还出了碟。一听喜气全无,整个一剩女怨妇调。
城市越来越大,生活越来越丰富,心情也越来越亢奋或沮丧,就越来越需要一种精神来滋润和支撑。我以为萨克斯音乐大概就属于这种——任何人都可以从萨克斯的音乐中找到自己的一个角落,或同病相怜,或心灵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