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贝多芬唯一的一首小提琴协奏曲,完成于1806年间,题献给他青年时代的朋友斯蒂芬·封·勃莱宁。
贝多芬的协奏曲创作,基本上遵循着莫扎特的发展道路,但他的协奏曲比较有气势而有深度,主题形象丰富,独奏声部始终起着主导的作用,技巧性的传统特征也有所强调和发展;但乐队并不处于从属的伴奏地位,而是积极参与发展乐曲的音乐形象,乐队的音响效果特别具有一种昂扬振奋的紧张度。贝多芬创造的这种新型的协奏曲,特别是这首小提琴协奏曲和《第四》、《第五钢琴协奏曲》,都更接近于交响曲的范型,因此,常被称为“交响协奏曲”。他的这首小提琴协奏曲也是小提琴演奏家经常演奏的曲目之一。罗马尼亚作曲家、小提琴家艾涅斯库对他这首协奏曲的解释演奏,在音乐史上是相当著名的。
这首小提琴协奏曲采用传统的三乐章结构。第一乐章用奏鸣曲形式写成,高昂的英勇精神是其音调特征,但没有紧张的矛盾冲突。同莫扎特的大部分协奏曲一样,这一乐章也有两个呈示部。乐曲开始时是定音鼓单独的几下敲击;把定音鼓作为“独奏乐器”使用,这在当时是十分大胆和具有独创精神的。乐章的第一个呈示部按惯例交给乐队演奏,它的第一主题庄重流畅,由木管乐器和弦乐器先后接奏:
上例是主题的前半部分。在弦乐器接奏主题的后半部分之前,有三小节的穿插,用弦乐器模仿乐章开始时定音鼓敲击的节拍,但在这里,为了增强戏剧性效果,使后半部分呈现时能显得更为明朗起见,贝多芬把小提琴奏出的主音D改为#D音——这个不期而至的#D音的出现,违反了当时严格的教学法则,因此当时曾引起音乐界的一些非议。在第一主题之后的连接段,有很大的发展,出现了英雄性的因素,情绪昂奋、激烈。乐章的第二主题温文典雅、端庄优美,先由木管乐器奏出,然后由弦乐器接奏,这时候主题转经d小调而进入F大调:
第一乐章的第二个呈示部开始时先有一段引子,这是独奏小提琴在D大调属七和弦的基础上奏出的装饰乐句,十分辉煌有力。随后引出的第一主题也有不少装饰,比前更为动人,但仍保持它原来的性格。第二主题由独奏小提琴和乐队一起奏出,独奏小提琴以其对位化的助奏旋律,使这一段音乐更显得琳琅满目。在贝多芬的协奏曲中,独奏乐器相当扩展的技巧性声部,总是起着很重大的作用。
乐章的发展部主要发展引子和第二主题的素材,乐队担负着很重要的任务。在这里,应用了动机分解、变化和频繁转调等手法,音乐的发展自然圆顺、淋漓尽致。乐章的再现部从整个乐队的全奏开始,第一主题再现时变得十分威武有力。临近乐章结束前按传统惯例有一个华彩乐段,一些小提琴演奏名家,如约阿希姆、克莱斯勒和奥伊斯特拉赫为这一乐段谱写的音乐都很出名。
第二乐章——小广板,是凝神深思的集中体现,同前后两个乐章闪耀的光辉相映成趣。这一乐章用变奏曲形式写成,它的基本主题庄严壮丽,配置朴素的四部和声,具有颂歌的风格,由弦乐器加弱音器演奏:
这个主题经过三次变奏,由单簧管、大管等乐器分别奏出,除了伴奏方式以外,主题的调性、节奏和曲调都没有太大的变化。接着又出现一个新的主题,它的曲调流畅、纯朴自然、优美如歌:
总的说来,这一乐章主要是发展两个纯朴主题的抒情旋律,但其中也有热情的爆发,乐章中的这样一些插段所造成的对比,也大大加强了音乐的表现力。
最后乐章用回旋曲形式写成,它的基本主题轻快活泼,富于动力:
这个主题最初由独奏小提琴奏出,主要是强调G弦上的低音效果,但当它反复出现时,已经翻上两个八度的高音区,并且逐渐发展为乐队的全奏,在反复出现的这一主题之间,穿插着一些新的旋律素材,其中以g小调的委婉动人的一段最富有诗意,它同乐章的基本主题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一乐章以欢快的驰骋为重点,但也间插着像上例中那样柔情的诉述,在基本主题最后一次出现之前,还有一个篇幅不太长的华彩乐段,最后音乐在欢庆声中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