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一期我们来介绍第三乐章。上一期我已经提到过,第三乐章属于回旋奏鸣曲,即是回旋曲与奏鸣曲的结合体。我们来看一下这是如何做到的。前8个小节是由钢琴奏出的主题,我们暂时记为主题A。9-16小节是重复这一主题,但由小提琴奏出,这仍然是主题互惠的手法。从17小节起进入第一插部,我们记为B。但是注意,这个插部主题在属调A大调上。所以,这也有点像奏鸣曲式里的副主题。40-51小节是一个短小的结论性乐段,很像奏鸣曲式里的结束部。那么,从开始一直到51小节结束可以看成一个完整的呈示部。接下来,如果按照奏鸣曲式的逻辑,则应该进入展开部。但是,52-59小节却是主部主题A的严格重复,这就有点回旋曲的意思了。从60小节开始,乐曲明显进入了展开部。这种展开方式在双乐器奏鸣曲和协奏曲中也是很常见的。在呈示部中,主部主题要在两件乐器上互惠一下,但在展开部中,主部主题仅仅严格重复一遍(有时甚至是变奏式的重复),当轮到另一件乐器(本曲中是小提琴)演奏它时,就立刻开始展开。在本曲中,59-64小节看似仍然是由小提琴演奏主部主题,但调性已经变成了d小调。而从65小节开始,乐思开始向其它方向发展。经过几次模进之后,进入了一个新的F大调的主题(77小节)。当然,这个调性也并不稳定,在这之后,C大调、g小调、d小调、降B大调轮流出现,最后在110小节回到D大调。一直到118小节,展开部完成。这个展开部与一般奏鸣曲的展开部有一个重要的不同,就是在一开始要再现一下主部主题,然后再展开。于是,这一部分也可视为回旋曲的主题第一次再现和第二插部。如果我们把展开部分记为C,那么到现在为止,乐章的结构为ABAC。119-134小节很明显就是再现部的主部主题了,但并非严格重复呈示部的主题。我们可以看到,与呈示部的主部主题相比,小提琴和钢琴进入的顺序颠倒了过来。这也是贝多芬的创作特点。贝多芬虽然对古典时期的各种曲式掌握得非常熟练,但他总是力求打破原有的条条框框,且尽量少地重复。然而,他在打破规矩的时候又是相当的谨慎。室内乐可以说是贝多芬的实验场,他在这些体裁中寻求各种突破的可能,以用到更大规模的作品(主要是交响曲)中去。再现部的主部主题可视为回旋曲式中的主题第二次再现,而从135小节开始的副部则成为回旋曲中的第三插部。当然,这个第三插部与第一插部有点像,但因为一个处于呈示部,一个处于再现部,这二者有本质的差别,即再现部的副主题回到了主调D大调上。我们可以把它记为B1。从这一直到结束部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就和其它的奏鸣曲式一样。不过从170小节开始,就进入了尾声阶段。这个尾声非常长,有60小节之多,甚至跟呈示部差不多。这就是贝多芬对古典曲式的一个重要的突破,他的很多作品都加入了超长的引子和尾声,我们甚至可以把本曲的尾声当成第二个展开部,因为这里也出现了很多不稳定的因素,展开部中出现的一个F大调主题也以D大调出现在这里(209小节)。莫扎特作品中的引子和尾声是明处于从属地位的,长度很短甚至没有,也没有任何展开。贝多芬的则不同,仿佛有些对意犹未尽的感觉。贝多芬的创作基于古典的曲式,却又不断地打破古典曲式中的条条框框,趋于自由化。这一点正是体现贝多芬的一个重要理念,即形式为内容服务的理念。曲式的形成是为了音乐表达的需要,一旦表达上有新的需要,就要打破原有的曲式结构。
好的,我们的曲式分析就到这里。其实,进行曲式的分析只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古典音乐,使我们欣赏起来不至于那么没有头绪。然而,音乐欣赏最好还是能跳出这些形式。因为艺术欣赏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审美体验,所有形式上的东西都是为它服务的。如果陷入了乐理,那就是错把手段当目的,本末倒置了。
到这一期为止,我们已经完成了贝多芬第一首小提琴奏鸣曲的全部介绍,我把三个乐章的音频都放在这里(第一乐章地址,第二乐章地址),建议大家从头听到尾,以体会作品的整体感。
最后,我再说一说变奏曲。大家应该还记得上一个乐章就是变奏曲式吧。其实,写变奏曲是一个作曲家的基本功,因为在大型作品中,变奏的手法可以说无时无刻不在起作用,因此几乎每位作曲家在早年都留下了大量的变奏曲,贝多芬也不例外。我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首贝多芬早年为小提琴和钢琴创作的变奏曲,主题来自莫扎特歌剧《费加罗的婚礼》中费加罗的咏叹调“如果伯爵想要跳舞”。那么这一期的介绍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