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续音是和声功能的延伸,因此在持续音的开始处与结束处,都应是和弦音。而在持续音延续的过程中,随着其他声部和声的变化,持续音可以用和弦外音。
2、应用主持续音时,开始与结束都应是主和弦。应用属持续音时,它的开始可为终止式四六和弦(K46)或者属和弦,结束为属和弦。
3、持续音一般开始于强拍,结束于弱拍,从强拍进入其他音;在结构内部的持续音,有时可以在强拍上结束,从弱拍开始进入其他音。
4、在四声部写作中,持续音保持时,其他声部有时需要省略和弦音;如果为了保持和声音响的丰满效果,也可以增加声部。
5、持续音分为单持续音和双持续音。只在单一声部运用的持续音称为单持续音;两声部应用的持续音称为双持续音,双持续音一般为主、属五度双音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