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鼓,是中国古代细腰鼓类乐器,东传高丽后成为朝鲜族的重要击膜鸣乐器。杖鼓清代后在中原几乎消失,如今汉族地区唯一留存的是福建杖鼓。朝鲜杖鼓流行于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河北等省区,尤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最。福建杖鼓主要流行于福州及周边地区,多用于福建民间音乐。
中文名: 杖鼓
概 念: 中国古代细腰鼓类乐器
流行于: 福建、辽宁、吉林、黑龙江
形制结构: 鼓身,细长、中空
福建杖鼓
福建杖鼓,又称福州鼓、狼帐、狼杖、狼串、狼杖鼓、狼唱。由中国古代的两杖鼓演变而来,是福建民间传统打击乐器。福州语称“狼帐”(long cuong),是对汉字“两杖”的读音。杖鼓于清代在中原地区销声匿迹,现今汉族乐器中极为少见细腰沙漏型鼓,在福建留存的狼帐鼓是中华乐器的活化石。多用于闽剧伴奏和福建民间器乐合奏“福州茶亭十番音乐”、泉州笼吹、“漳州南词”、“台湾十全腔”等福建民间音乐。同时也是福州语十邑地区以及延平、宁德、闽中南、台湾马祖等地迎神赛会、锣鼓竞斗等民间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乐器,是真正独具闽越特色的乐器。
公元10世纪末的北宋时期,始有杖鼓之名,并用于宫廷燕乐的大曲部、鼓笛部中。北宋沈括在《梦溪笔谈》中写道:“唐之杖鼓,本谓之‘两杖鼓’,两头皆用杖。今之杖鼓,一头以手拊之,……明帝、宋开府皆善此鼓。其曲多独奏,如鼓笛曲是也。今时杖鼓,常时只是打拍,鲜有专门独奏之妙。”详细地叙述了唐宋时期杖鼓的不同演奏方法,唐代两头都用杖敲,便叫作“两杖鼓”,唐玄宗李隆基和宋?都善于演奏这种乐器,曲目多为独奏曲;宋代是一头用杖敲,一头用手拍,常用于敲击节奏,很少有技艺高超的独奏。到了元代,对杖鼓的记载更为详尽,《元史·礼乐志》中说:“杖鼓,制以木为匡,细腰,以皮冒之,上施五彩绣带,右击以杖,左拍以手。”明清两代的文献都提到了杖鼓,明代王圻《三才图会》:“ 广首而纤腰,两头击之,声相应和。”清《钦定大清会典图》:“杖鼓,上下两面冒革于铁圈,复楦以木匡,细腰。”
形制结构
木制鼓身,细长、中空,左右两头一大一小为圆形,羊皮为面(或牛皮、蛇皮),附网状细绳和硬圈,用以调节鼓皮松紧,改变音高和音色。大头一端鼓面直径约18-22厘米,小头一端直径约9-13厘米,鼓身全长约57-71厘米,两头的颜色多为湖蓝色或绿色,中间红色。按个头大小常分为大、中、小三种。
演奏方法
用于打击乐演奏时,左手握住鼓腰或背在身上,右手五指并拢,用手指第一、二节部位拍击大头鼓面。在福州十番音乐中,多和着旋律的律动,击出XXO 、X-X等特色节奏型。福建杖鼓舞融入了狮子热情奔放的动作,潇洒而有力,独具一格。
音响效果
发音通透有力,低沉宏伟,增添了乐队打击乐的色彩,特别在乐曲的高潮时,击出重而快的似战鼓一样的雄壮的声音,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且,它具有融合打击乐器的音色,使之“抱成团”的作用。与其他杖鼓类乐器不一样的是,福建杖鼓下方为一个大“音箱”,上方的声音进入音箱后能再反弹上来,形成独特的回声。
影响
福建杖鼓是现今汉族地区极为少见的杖鼓乐器,它的声音极具福建地方特色,极大丰富了福建地方民间音乐和戏曲,使之区别于其他地方的音乐,在中国独树一帜,独具一格。
朝鲜杖鼓
朝鲜杖鼓杖鼓,又称朝鲜长鼓。朝鲜族混合击膜鸣乐器。朝鲜语称卜。历史悠久、构造独特、音色柔和,常用于歌舞伴奏
和器乐合奏,是深受朝鲜族人民喜爱的民间乐器。流行于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河北等省区,尤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最。
勤劳质朴的朝鲜族人民,主要聚居在我国吉林省东部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这里山清水秀,风光绚丽,弦歌处处。自治州首府延吉市,被人们誉为“歌舞之乡”、“文化之城”。每逢节假日、婚礼、寿辰或劳动之余,便会在街头巷尾、公园或庭院里,看到身穿彩色长裙的妇女、花甲老人或儿童们蹁跹的舞姿,听到在铿锵的杖鼓声伴奏下,具有民族特色的音乐和激动人心的歌唱。正如《三国志·魏书·东夷传》所载:“高句丽……其民喜歌舞,国中邑落 ,暮夜男女群聚,相就歌戏”。可见朝鲜族人民能歌善舞有着悠久的历史。杖鼓源于印度,公元4世纪时传入我国中原,后又东传高丽。在敦煌北魏壁画和云冈石窟北魏浮雕中,都能见到早期杖鼓的舞乐图像。隋唐时期,中原又称杖鼓为都昙鼓、毛员鼓和腰鼓。《旧唐书 ·音乐志》(卷二十九)中载:“腰鼓,大者瓦,小者木,皆广首而纤腹,本胡鼓也。……都昙鼓,似腰鼓而小,以槌击之。毛员鼓,似都昙鼓而稍大。”也间接地说明了早期杖鼓的名称和形制。隋唐时期虽然没有杖鼓之名,但实际上已用于九、十部乐中的天竺、龟兹、西凉、疏勒、高昌和高丽诸乐中。
11世纪初,杖鼓从我国东传高丽,据《韩国音乐史》载,高丽文宗时期(1047年—1082年)的唐部乐就已有了杖鼓。韩国古籍《乐学轨范》记载的鼓制和奏法十分详细:“按:造杖鼓之制,其腰木及漆布为壳者最好,磁次之,瓦则不好。漆以黑或朱,两面各用围铁。大面以白生马皮为之,小面以生马皮为之。大面用左手拍之,谓之鼓;小面用右手杖击,谓之鞭;两面 同击谓之双;以杖暂击,俾作摇声,谓之摇。唐乐、乡乐并用之。”韩国的杖鼓,过去用于 雅、俗乐,曾是宫廷“唐部”音乐的主奏乐器之一,今日仍在民间广泛流传。清代以后,杖鼓在我国中原大地销声匿迹,而在朝鲜族民间仍广为流行,并根据其形有了新的名称——长鼓,已成为朝鲜族民间乐器中重要的膜鸣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