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辰谙
在我们绝大多数人的观点里,所谓的“音乐”自然是要悦耳动听的,不然就不能被称作音乐。而自从人类开始有了音乐文化之后,这种观点就一直作为人类的一种集体无意识而流传了下来。
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所谓的“好听”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呢?这种“好听”的音乐如果有一天被写完了,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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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主义音乐的兴起
事实上,音乐界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已经面临过这样的一个问题了。在经历了浪漫主义音乐家们对传统音乐创作和表达技巧的几乎是穷尽式的发掘之后,新时代的音乐家们忽然感觉在这条传统的创作道路上越来越找不到方向了。
就像没有谁敢说自己交响曲能比维也纳三巨头写得更好一样,当时的音乐家们面对着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音乐时期,乃至巴洛克以前的音乐家们在传统音乐上取得的后人无法超越的成就,深深地感受到了一种创作的瓶颈。
历史告诉我们,每当这种结构性的瓶颈出现的时候,往往就是破旧立新的最佳时期。传统音乐的框架限制使得新音乐的创作突破受到了限制,那么,就应该去主动打破这种框架的限制。
于是,我们在这个特殊的时期看到了现代主义音乐的兴起。与以往的古典主义、浪漫主义音乐的出现都不同,现代主义音乐是一个十分模糊的概念。20世纪出现的印象主义音乐、表现主义音乐、电子音乐乃至流行音乐等都可以归纳进这样的一个范畴。
虽然看似十分纷杂无序,但这些现代主义的音乐流派最共同的特点还是十分明显的,即反传统。这种反传统集中体现在审美意识上的反传统以及创作和表达方式上的反传统。
无论是印象主义音乐还是表现主义音乐等流派,我们都很难在它们身上找到浪漫主义音乐时期以前的那种合乎规矩的分寸感和庄重感,转而似乎都变成了一种极度超前而个人主义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