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善于发挥“视觉”与“听觉”的作用。
人们初次看到某种新鲜的现象,或听到某种特别的音响时,其印象往往是比较深刻的。
学习高胡演奏艺术也是同样的道理,要善于发挥“视觉”与“听觉”的作用。
有些聪明的人,演奏技法经他看过就已明白几分,某首乐曲让他听几次就能记忆下来。
这种人不用别人当面指教,也可以学习。
这种称为“偷师”的学习方法,就是充分发挥“视觉”与“听觉”两大器官的学习方法。
它们就象一部摄录机那样,把看到的、听到的都记录下来。
接着去粗存精,指引自己进行学习。
如果自己有条件的话,可用录像机把别人演奏的现场及自己的练习的过程摄录下来,然后进行对照、模仿,这对自己的学习是有帮助的。
“学”要“活学”,要从原理和规律方面去弄懂它。
例如;对乐器的发音原理,“滑音”、“加花”、“揉弦”、“换把”、“指法”和“弓法”等,都必须从中找出它们的“原理和规律”。
这样“一点就明,一明百通”。
这种学习方法是具有“推论”性质的,不单使人掌握了某种技法,还可以运用这种“原理和规律”,去推论、去解释其它的,这也有助于创造新方法。
“聆听老师当面指教,亲眼看过老师的示范,把这些现象记下来,这只是“学”。
但你听到、见到的那些技艺还是别人的,并不属于你自己的。
“学”并未完成,还要“习”,亲自动手去模仿,反复地练,逐步掌握,使自己能将别人的技艺重现出来,把别人教的变成自己的东西,这才算完成了学习的整个过程。
“学而时习之”,既“学”又“习”,这才是正确的“学习”含义。
不要用“囗传身授”的老方法教和学。
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创造性的学习,充分利用现代科学设备,如录音、录像等等作为学习工具。
在学习演奏技术的同时,还必须学习有关演奏技术的理论知识,既懂“其然”,又懂“其所以然”。
要踏踏实实掌握一些基本乐理以及有关的名词、术语等方面的知识,做到自己会看乐谱、会分析乐曲。
要克服单纯技术观点,重视学习和充实自己的文化艺术知识,以便增强对音乐的理解和演绎能力。
接受新思想,创造新方法。
学习过程中要力争主动,不要盲目地模仿,也不要长期依赖别人教一首就学一首,不教就不识的被动方法。
要提倡积极主动的学习方法,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要有雄心壮志,下决心不仅把别人的学到手,而且还要学得比别人更好,争取做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