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四胡,指的是蒙古族地区流行的四胡,形制和汉族地区的四胡相同,常使用红木、紫檀木制作,琴筒多呈八方形,蒙以蟒皮或牛皮为面,弦轴和轴孔无锥度,利用弦的张力紧压轴孔以固定,有的还在琴杆、琴筒上镶嵌螺钿花纹为饰,细竹系以马尾为琴弓,弓杆中部包以长10厘米 铜皮或镶钢片、象牙,根部装骨或木制旋钮,张丝弦或钢丝弦。有低音四胡、中音四胡和高音四胡三种。
中文名: 蒙古族四胡
流行地区: 蒙古族地区
材 料 :红木、紫檀木
类 型: 乐器
低音四胡
低音四胡,蒙古族弓拉弦鸣乐器。又称大四胡和好来宝四胡,广泛流行于内蒙古自治区的牧区和半农半牧区。
牧区的低音四胡,为便于在马上携带,琴体可以装拆成几个部分,即一个琴筒、两截琴杆、弦轴和琴弓等。琴筒最早用一整段木料掏空内腔而成圆筒形,筒长30厘米、直径15厘米——20 厘米,筒前口蒙以羊皮、马皮或牛犊皮为面,筒后端敞口。嗣后琴筒又用硬木制成圆形、六方形或八方形。琴杆木制,多为两截,全长110厘米,张四条肠衣弦、丝弦或铜弦。琴弓用木料或柳枝作杆,两端系以马尾而成,弓长85厘米。主要流行于哲里木盟、昭乌达盟和兴安盟等地。主要用于蒙古族说唱好来宝和蒙古族演唱乌力格尔伴奏。
半农半牧地区的低音四胡,琴筒多用竹材或硬木板制作,呈圆筒形或八方形,筒长25厘米、直径(或对角)14厘米。琴杆硬木制,杆长108厘米,可用于独奏、器乐合奏或为说唱和歌舞伴奏。
20世纪50年代,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民族乐器厂制琴师张纯华等,改革制成复音筒四胡,并将低音四胡的形制统一。琴筒呈八方形,筒身由内、外两层组成,每层都由八块长方形硬木板条拼合胶粘而成。筒长20厘米、直径(对角)11.5厘米。琴杆由上下两截接合而成,全长105厘米,在接口处包有5厘米长铜皮。弦轴长20厘米,琴马竹或木制,张丝弦或钢丝弦,细竹系马尾为弓,弓长61厘米,弓杆中部包有长10厘米铜皮,弓根部装兽骨或木制旋钮。可用于独奏、合奏或为说唱、歌舞伴奏。
著名四胡演奏家苏玛,用于独奏的四胡规格为:琴筒呈椭圆形,筒长20.5厘米,筒前口蒙以薄牛皮为面,筒高10.5厘米、筒宽12厘米。琴杆全长100厘米、千斤距琴筒42.5厘米、琴弓长50厘米。
在北京故宫博物院里,珍藏着一件清宫旧藏的提琴,用料和形制较为独特,琴筒为匏制,呈八方形,筒长14厘米,筒前口蒙以薄木板为面,面宽11.5厘米、高10.7厘米、厚0.4厘米,边饰玳瑁,宽0.6厘米,筒后口内侧设有边框,中央为出音孔,孔径4.3厘米。琴杆为圆柱体,系用斑竹制成,杆长88.3厘米,上端琴头装饰为兽头,系用紫檀木雕刻而成,头长9.6厘米。琴杆上部设置四轴,均在右侧,轴长15.2厘米。琴杆下端穿过并露出琴筒之外,用于拴弦,并系有黄丝穗为饰。面板中央置琴马。细竹系两束马尾为琴弓,弓杆弯度较大,弓长32厘米。此琴为清代制品,曾用于宫廷番部合奏乐中。
演奏低音四胡时,将琴筒置于左腿根部,琴头稍斜向左方,左手持琴按弦,右手执弓拉奏。用于伴奏时,常用五度关系定弦为:G、G、d、d,音域G—g1,有两个八度。主要用左手食指、无名指第二关节处按弦,有时用中指或无名指的指甲从弦下顶弦来代替按弦,还不时从弦下弹弦,小指多用来奏出第一把位的滑音和泛音,常用的有揉音、滑音、泛音、打音和颤音等技巧。右手常用中弓部位演奏,并用弓杆敲击琴筒,以加强节奏、衬托曲调的热烈气氛。用于独奏或器乐合奏时,定弦提高五度,常定弦为:d、d、a、a,音域d—d2,有两个八度。除常用技巧外,左手拇指的指甲弹拨里弦配合右手弓杆敲击琴筒,也经常用右手拇指、食指、中指轻弹琴筒皮面配合左手指甲弹弦,这些都是四胡独具特色的演奏技法。低音四胡发音圆润优美,音色浑厚深沉,是蒙古族说唱音乐、民族器乐合奏、伴奏中的重要低音拉弦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