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嘉靖间《西麓堂琴统》名重琴史,所收琴论、琴曲颇多,但仅存清康熙后抄本一种,收录于《琴曲集成》第三册。书前有汪芝请同乡唐皋写的一篇序文,除标目外,一共二十五卷,每卷卷首均有“歙云岚山人汪芝编辑”字样,显示汪芝于该谱只是述而不作。但在抄自徐理《琴统》“追古”一节中,汪芝刻意抹除了有关徐理的一切痕迹,修改文字,俨然以作者自居,显示出一种矛盾的心理。
兹就该谱所收材料做如下分析。
卷一至卷五是琴论,除了一篇自序性质的《叙论》中的一部分,其他的内容几乎都是抄自宋元旧谱,具体见下表。
关于该谱抄录《太古遗音》内容,需作一点说明,经比对可以发现,该谱有些细节与《太古遗音》残本一致,也有一些细节与《太音大全集》一致。比如“制度”及琴面、槽腹、琴背三幅图这部分内容,便是上述两种情况都存在。按理来说,同一部分内容,不太可能分别抄自两种材料,即便是有所参照,也应做比对,择其善者抄之。所以,有可能在明初时,存在另一种《太古遗音》的刻本,或者是朱权所说的《琴苑须知》也未可知。而他所据的徐理《琴统》,或许是原刻(写)本或者时间较近的抄本,错漏要比明正德年间的抄本少一些。
卷六至卷二十五是琴谱,分为以下三部分:
一、卷六至卷七,宫音曲;卷八至卷十一,商音曲和商角音曲;卷十二至卷十三,角音曲和角徵羽音曲;卷十四至卷十五,徵音曲;卷十六至卷十七,羽音曲。以上都是正调定弦的曲子。其中,卷六之首有《调弦品》,考其定弦,似是慢角调借正调弹,且从其编排来看并不具有完整的调弦功能。
其中商调曲数量最多,或许说明宋元旧谱实际上崇尚以一弦为宫。从琴曲中也可发现,明以前琴曲清变声运用还是比较多的,从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到调式的判断。后人认为有些是错抄,比如九十徽间等,我以为不应盲目下定论。
二、卷十八至卷二十一,十二律调曲,按先六阳律、后六阴吕顺序排列,即黄钟调、太簇调、姑洗调、蕤宾调、夷则调、无射调,大吕调、夹钟调、仲吕调、林钟调、南吕调、应钟调。下表改为按十二律顺序排列。
曲谱中,各调都标明定弦之法(蕤宾调除外),汇总起来,黄钟调、大吕调、太簇调同弦法,即俗称之慢角调;夹钟调、姑洗调同弦法,即俗称之清商调;仲吕调、林钟调同弦法,即俗称之正调;蕤宾调,谱中未写定弦法;夷则调、南吕调同弦法,即俗称之慢宫调;无射调、应钟调同弦法,即俗称之黄钟调。
从中可以看出问题,《西麓堂琴统》的十二律调是宗徐理的理论,但汪芝所收琴曲的分类以及其定弦方法却与《琴统》不完全相同。按徐理的理论,黄钟、大吕、太簇同弦法,即俗称之慢角调;夹钟、姑洗同弦法,即俗称之清商调;仲吕、蕤宾、林钟同弦法,即俗称之五调(即正调);夷则、南吕同弦法,即俗称之慢宫调;无射、应钟同弦法,即俗称之蕤宾调。其推导过程如下:从黄钟调(一弦为宫)起始,只以“紧角为宫”之法,分别紧三、五、二七、四弦,则宫弦分别为黄钟、仲吕、无射、夹钟、夷则,徐理即以此五律为各调之名。再分别紧一六、三、五、二七、四弦,则宫弦分别为大吕、蕤宾、应钟、姑洗、南吕,这五个调的定弦与前面五调相同。两遍之后,再分别紧一六、三弦,得到太簇、林钟两律,太簇与黄钟同弦法,林钟与仲吕同弦法,至此十二律旋相为宫已毕。若再紧五弦,则宫弦变为黄钟清声,超出黄钟均的范围。这也是赵孟頫《琴原》所载的十二均调琴之法,理论体系非常完备。两相比较,则可知汪芝画虎不成、反而类犬,他为了把俗称之黄钟调纳入十二律调系统,强行把原属于蕤宾调的无射、应钟两调配给了黄钟调,而把原属于正调的蕤宾抽出来单列,虽然使蕤宾调得俗名之正,但却打乱了原本逻辑严密的十二律调系统。估计汪芝也感觉到难以自圆其说,所以独独在蕤宾调没有注明定弦之法。徐理在《琴统外篇》中说“余作《琴统》虽极言琴律当备十二,而犹未见之音声,故即十二律作调、引,名曰《奥音玉谱》,以彰吾说之可信也。”又说“予作二十五调固已应律,然虑其韵简短,后人难于体认,不便制曲,故又作二十五引……”,可见徐理为二十五调都分别作了调、引,而二十五调的理论根基即在于十二律调。但极可能汪芝并没有见到《奥音玉谱》这本琴谱,所以只是将收集的琴曲按照他自己的理论进行了编排。徐理《琴统外篇》说“余故以四调之讹为外调者并该为正调,因加改订,并指为宫调,仍如今五音调法各制四音调以补足之,合为二十五调。又参以沈存中管色品别之推广十二律五音调通为六十调,衍之为六十,约之为二十五,其法至矣美矣,亘万世而不可易矣。”从中可以知道,徐理认为慢角调、清商调、慢宫调、蕤宾调这四个调不应称为外调,而应和五音调一样作为正调,而这五个调都应称为宫调。既然五音调包含有五个调(即各谱中的宫音、商音、角音、徵音、羽音),那其余四个调也应各自包含五个调,所以徐理为这四个调各自补足五调之数,合为二十五调,分别为:仲吕弦宫调、仲吕弦商调、仲吕弦角调、仲吕弦徵调、仲吕弦羽调,以上即五音调;黄钟弦宫调、黄钟弦商调、黄钟弦角调、黄钟弦徵调、黄钟弦羽调,以上即慢角调;夹钟弦宫调、夹钟弦商调、夹钟弦角调、夹钟弦徵调、夹钟弦羽调,以上为清商调;夷则弦宫调、夷则弦商调、夷则弦角调、夷则弦徵调、夷则弦羽调,以上为慢宫调;无射弦宫调、无射弦商调、无射弦角调、无射弦徵调、无射弦羽调,以上为蕤宾调。以上二十五调合称为正调。至于其所说六十调和二十五调,以及十二律调的区别,简单来说就是如他所说的“十二琴者以调就律也,五琴者以律就调也,其揆一也。”稍微解释一下,调就是定弦法,律就是音高。若从黄钟调为起点,按照“紧角为宫”的方法,历经十一次紧弦,便可以得到黄钟均的十二律调。连续五遍,就是六十调,虽然这五遍的弦法都是相同的,但每个调的音高却不相同,也就是徐理所说的“以调就律”。倘若不考虑音高的差别,单以弦法而论,其实只有五种,若再分别出其宫音的弦次,则恰好是二十五调,这就是徐理所说的“以律就调”。陈敏子《琴律发微》“玉谱二十五调”篇对此进行了解释“五弦各为一宫,一宫备五声各一调,是以共止有二十五调。今开具如后:黄钟、大吕、太簇三律共弦法,该五调;夹钟、姑洗二律共弦法,该五调;仲吕、蕤宾、林钟三律共弦法,该五调;夷则、南吕二律共弦法,该五调;无射、应钟二律共弦法,该五调。以上五宫总该二十五调。”
上述两个部分合起来,就是徐理所说的二十五调,但这两部分绝非简单的相加的关系,具体区别我将另文论述。
三、卷二十二至卷二十五,外杂调曲,包括慢商、凄凉、复古、无媒、碧玉、玉女、泉鸣、间弦、清羽、离忧。这部分也都是需要转弦的。
徐理在《琴统》“十二律调”中说“余外调调弦法及曲谱兹不复录。”可见《奥音玉谱》中只有二十五调和二十五引,我觉得二十五调应该就是各琴谱中所收的调意,较短小,可由其推知定弦法。而二十五引大概是中小型的曲子。《西麓堂琴统》中外杂调的定弦法与宋元时的琴书有些差异,且外杂调的定弦法比较复杂,因有专文论述,此处不再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