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器(或者称作神器)、乐器、玩具,这是埙在中国古代历史中曾经历的三种不同的身份,实际上也就是埙兼有的三种功能。
1、礼器
埙的音色多有苍凉、肃穆之感,又能发出凄厉、魔怖的效果,因此在人们还未能认识自然界的种种现象的尚神时代,埙作为一种可以通天的法器用来与神灵沟通。这个时候,埙作为乐器的功能就会相对减弱,于是在各种宗教仪式或者巫术的活动中,埙所充当的是礼器(神器)的角色。
2、玩具
想来这真是一件令人感到尴尬的事。钢琴、小提琴自诞生之日起,其唯一属性就是乐器,可以奏出美妙的音乐,没有人会说是玩意儿。埙却无论是从出土文物的考证还是看看今天的市场,以玩具的面孔示人的为数不少:人面的、鬼脸的、兽头的、鱼形的、鸟首各样的,没有一定的规矩和形制。这些大多数制作水平低劣、工艺粗糙、没有音准、一吹也能响的器物虽然也叫埙,也能发出类似埙的声响,却显然不具备埙的本质属性——乐器的特征,至多也就是能响的玩具而已。
3、乐器
这是埙的本质属性,其制作工艺和形制基本上在商代已经确定: “以土为之”,“在钧成性”,“平底卵形”,圆下锐上”,这些都是古人对于制埙以及埙的形状的描述。在《诗经》中,也曾提到“伯氏吹埙,仲氏吹篪”的一种合奏形式。《乐书》说:“埙之为器,立秋之音也。平底六孔,水之数也。中虚上锐,火之形也。埙以水火相和而后成器,亦以水火相和而后成声。故大者声合黄钟大吕,小者声合太簇夹钟,要皆中声之和而已”。这又是对埙的音乐的纪录与阐释。唐人郑希稷的《埙赋》是迄今保留最为完整的一篇专门为埙而作的文章,现将全文抄录如下:至哉!埙之自然,以雅不潜,居中不偏。故质厚之德,圣人贵焉。于是挫烦淫,戒浮薄。征甄人之事,业暴公之作。在钧成性,其由橐籥。随时自得于规矩,任素靡劳于丹雘。乃知瓦合,成亦天纵。既敷有以通无,遂因无以有用。广才连寸,长匪盈把。虚中而厚外,圆上而锐下。器是自周,声无旁假。为形也则小,取类也则大。感和平之气,积满于中。见理化之音,激扬于外。迩而不逼,远而不背。观其正五声,调六律,刚柔必中,清浊靡失。将金石以同功,岂笙竽而取匹?及夫和乐既翕,燕婉相亲。命蒙瞍鸠乐人,应仲氏之篪,自谐琴瑟;亲伊耆之鼓,无相夺伦。嗟乎!濮上更奏,桑间迭起,大希之声,见遗里耳。则知行于时、入于俗,曾不知折杨之曲。物不贵,人不知,岂大雅守道之无为?夫高则不偶,绝则不和。是以桓子怠朝而文侯恐卧,岂虚然也!为政者建宗,立乐者存旨,化人成俗,何莫由此。知音必有孚以盈之,是以不徒忘味而已。
随着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的不断增强,汉代以后埙作为礼器的功能基本不存在了,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由于埙的制作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其乐器的身份越来越彰显,此长彼消,埙作为玩具的角色也在渐渐地消失,虽然还不彻底,必将会随着埙的音乐的独立而消亡。同时,随着国际之间的各种文化交流活动不断增加,制作考究的埙多了另外一种身份,那就是作为传递人们美好情谊的礼品,出现在各种社会活动的交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