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弓弦乐器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隋、唐时期。唐代的奚琴(嵇琴)被认为是中国弓弦乐器的前身,陈炀在《乐书》中对奚琴的形制和演奏形式做了明确的说明,“奚琴,本胡乐也,出于弦而形亦类焉。盖其制。两弦间以竹片轧之,至今民间用焉。非用夏蛮夷之意。”在日本《抬芥抄》中也有对奚琴的记载:“奚琴两张(一张无弦,一张两弦),天庆九年四月定。”可见,中国的弓弦乐器在唐代就已经很流行,而且“至今民间用焉”,也就是已经被老百姓所喜闻乐见了。由于奚琴是奚族的乐器,而当时中原人把北方少数民族称为“胡人”,因此奚琴又被称为“胡琴”。
随着胡琴类乐器的发展,它的形制和分支发生了变化,我国的弓弦乐器分为共鸣体以皮膜蒙面的弓弦乐器和共鸣筒以板为面的弓弦乐器。板胡当然被归类于第二类。
明清时期,胡琴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随着戏曲梆子腔剧种的出现,板胡逐渐取代了其早期伴奏乐器二股弦,成为梆子腔剧种的主要伴奏乐器。由于板胡是用于各地梆子腔的伴奏,所以名称也不相同,陕西和山西把板胡称为“胡呼”。河南、河北一带则称板胡为“瓢”、“大弦”。板胡还有一些别的名字,如“秦胡”、“梆胡”等。
在欣赏板胡演奏时,我们常常感觉到,它的音量和音色响亮尖锐。旋律进行洒脱帅气。这其中缺少了一些温和细软。更多突出了张扬与霸气。有时甚至还会给人一种肆无忌惮的感觉。同样,北方的戏曲,尤其是梆子腔剧种的唱腔,也给人同样的感受,如陕西秦腔的高亢嘹亮、声嘶力竭,河南豫剧的浑厚泼辣,河北梆子的铿锵顿挫。正是两者审美趋向的相似,使得板胡作为主奏乐器出现在北方各梆子腔剧种当中,也许,板胡的使用也是戏曲音乐在审美趋向上的一种选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