唢呐于金、元时代传入我国。唢呐:俗称“喇叭”。在我国各地广泛流传的民间乐器。发音高亢、嘹亮,过去多在民间的吹歌会、秧歌会、鼓乐班和地方曲艺、戏曲的伴奏中应用。经过不断发展,丰富了演奏技巧,提高了表现力,已成为一件具有特色的独奏乐器,并用于民族乐队合奏或戏曲、歌舞伴奏。
最初的唢呐是流传于波斯、阿拉伯一带的乐器,就连唢呐这个名称,也是古代波斯诺Surnā的音译。唢呐大约在公元三世纪在中国出现,新疆拜城克孜尔石窟第38窟中的伎乐壁画已有吹奏唢呐形象。在700多年前的金、元时代,传到我国中原地区。
到了明代,古籍中始有唢呐的记载:明代正德年间(1506——1521)唢呐已在我国普遍应用。明代武将戚继光(1527——1587)曾把唢呐用于军乐之中。在他《纪效新书·武备志》中说:”凡掌号笛,即是吹唢呐。” 较详细的记载见于明王圻编《三才图会》(1607年刊): 唢呐,其制如喇叭,七孔;首尾以铜为之,管则用木。不知起于何代,当军中之乐也。今民间多用之。” 明朝王磐《朝天子.咏喇叭》则是描述唢呐最好的文章:“喇叭,唢哪,曲儿小,腔儿大。来往官船乱如麻,全仗你抬身价。军听了军愁,民听了民怕,哪里去辨仕么真共假?眼见得吹翻了这家,吹伤了那家,只吹得水尽鹅飞罢。”
明代后期,唢呐已在戏曲音乐中占有重要地位,用以伴奏唱腔、吹奏过场曲牌。而在以戏曲音乐为基础的民间器乐中,唢呐也成为离不开的乐器。 到了清代,唢呐称为“苏尔奈”,被编进宫廷的《回部乐》中。今天唢呐已成为我国各族人民使用颇广的乐器之一。
唢呐的演奏风格分为南北两派。 唢呐常作为领奏乐器或与锣鼓结合演奏,适于表现热烈、欢腾的气氛和雄伟、壮阔的场面,尤其适于演奏豪放、泼辣的曲调,能够深刻而细腻地抒发内在的思想感情,是一件表现力很强的乐器。唢呐可用于独奏、合奏或伴奏,演奏风格大致可分为南北两派。
南方吹奏唢呐牌子(包括大部分戏曲伴奏),运用循环换气法一字一音,很少用其它演奏技巧装饰旋律。
北方民间艺人创造了许多高难度复杂的演奏技巧,如滑音、吐音、气拱音、气顶青、三弦音、箫音等,还有模仿鸡啼鸟鸣、人声歌唱(俗称咔腔)等特殊技巧,从而大大发展和提高了唢呐的表现力。
唢呐音量宏大有力,音色高亢明亮,常用作室外演奏,是民间婚丧仪仗和吹打合奏中的主要乐器。不仅在广大农村广为流行,并且是河北吹歌、山东吹乐、辽南鼓吹、潮州大锣鼓和山西八套等地方音乐离不开的乐器。在地方戏曲、说唱音乐和民族乐队中,也占有一定的地位。用它伴奏的戏曲和说唱音乐,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
唢呐的独奏曲目多源自民歌、地方戏曲、民间小曲和戏剧曲牌,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和民间风味。传统曲目《百鸟朝凤》20世纪50年代初曾在第四届世界青年联欢节上获民间音乐比赛银质奖。